宜春4月13日正式开征个人住房营业税,经过各位同行及社会各界人士支持与反映情况,目前地税局已与房管局进行了磋商,制定了新的方案:1、5年内的住房征收5.5%的营业税,不用提供购房发票。2、核定住房单价参照契税分局的价格体系(指低于市场价成交的)。3、房改房首次上市的免征营业税。4、核定购房时间以契税完税证明时间为准,没有契税的按房产证上的日期计算。5、继承的免征,离婚分房(有司法文书)的免征。6、满5年的(必须满5年整)的须到地税局窗口办理免税证明。(全文)